• 详解如何区分夫妻间赠与和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财产赠与)

    详解如何区分夫妻间赠与和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间赠与,是指夫妻一方或即将登记结婚的一方将个人财产赠与对方的行为。 夫妻间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有明确的赠与和受赠的意思表示。 (2)必须有转移特定财产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如果双方意思表示的内容非指定于特定物的物权转移,而是通过协商对婚前、婚内财产选择一般共同共有或限定共同共有的形式,则不能认定为赠与。 (3)必须是对特定财产的赠与。如果标的物涉及的是概括的婚前财产,则应当认定为财产...

    2023.04.30

  • 夫妻有一方出轨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吗(婚姻中一方出轨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吗)

    夫妻有一方出轨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吗 婚姻关系中一方有外遇出轨,属于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属过错方。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注意,仅仅只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就是说也可不这么分,甚至多分也不违反法律规定,由此...

    2023.04.30

  • 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性质如何认定(个人房屋婚后取得的租金)

    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性质如何认定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获得的租金,应理解为孳息还是经营性收益,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比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羊毛;依...

    2023.04.30

  • 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所产生的利益,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包括现金价值、生存金、红利收益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因为保险合同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不可能跟其他财产那样进行简单的分割,根据其特性,一般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法进行分割,比较可行: 一、维持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属于同一人的,可以继续维持合同原样,由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按现金价值的一...

    2023.04.30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能分割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能分割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023.04.30

  •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共有的房屋如何维权(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共有的房屋如何维权 有的专家建议规定除外情形,即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唯一居住用房的除外。因生存是第一要素,夫妻一方擅自将家庭仅有的一套房屋出售,如果支持善意第三人的主张,会出现另一方无家可归的情况。从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来看,多数意见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除外条款实际上否定了《民法典》第311条的规定,原则上这种例外条款不应允许。 如果善意第三人付出家庭全部积蓄购入的房屋也是其家庭唯一生活住房,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利益?另“居住需...

    2023.04.30

  • 不是所有婚后买房都算共有财产吗(只要是婚后买房是不是一定是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夫妻婚后购房,并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形态转化,则转化后的财产仍然是一方财产。 不是所有婚后买房都算共有财产吗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中认为: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

    2023.04.30

  • 前夫赠与小三数十万前妻打响婚内财产保卫战(做了前夫的小三)

    丈夫有了婚外情,被妻子发现后出具了保证书,但仍与“小三”藕断丝连,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后,前妻将前夫和“小三”告上了法院。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判决部分款项的赠与行为无效。 黄某和王某都是江西人,2007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两个小孩。2011年4月,夫妻二人在温州共同经营一家鞋材厂,日子过得还不错。 2013年,黄某发现了丈夫王某与一四川籍女子姜某来往密切。2015年1月,王某向妻子出具了保证书,承认自己和姜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

    2023.04.30

  • 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以收入的高低决定权利的大小(什么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之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因此,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并非按份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不能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共同财产的多少。...

    2023.04.30

  • 婚姻纠纷中常见问题的处理(影响婚姻纠纷解决的主要问题)

    婚姻纠纷中常见问题的处理 (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1、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时,应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切断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 2、要加强对被监护人的保护力度,维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监护人事实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或者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严重侵害或者影响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

    2023.04.30